2007年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回顾
2008-02-18 10:42:00.0 来源: 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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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在中国地震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防震减灾联席会议要求和全国地震局长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国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和中国地震局的中心工作,按照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切实加强“两个能力”建设、建立健全“3+1”体系、始终坚持“四个面向”思路,完善机制,强化服务,提高能力,创新发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回顾如下:
一、加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有效应对国内地震事件
2007年,我国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17次,其中大陆6次,台湾省及其临海6次,东海及南海海域5次,造成3人死亡, 28人重伤,39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19亿元。中国地震局派出国家级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4批33人次,协助地方政府有效处置了福建顺昌、云南宁洱、新疆伊犁、福建永春等地震事件,其他地方地震应急救援部门在这些地震事件的应急联动处置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完成了每次地震国内和智利、秘鲁、印尼、俄罗斯、缅甸、老挝等28次国外地震快速反应和灾情的快速收集处理。
二、加强预案工作指导,推进规范和动态管理
开展调查,加强指导,落实备案。对各地预案编制修订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研究,了解和掌握了各地预案体系建设的基本现状,针对各地预案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加强指导,督促预案工作相对滞后的地区加快落实。另一方面,强化预案的动态管理,督促各地落实预案备案制度。
总结预案建设,建立制度机制,强化规范管理。总结近年来预案管理工作和各地预案建设进展,研究讨论预案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组织制定了《地震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研究讨论了建立预案评估工作机制,开展预案技术指导和咨询评估的准备工作,起草了预案评估办法及评估标准(草案)。
建立预案信息平台,加强预案动态管理。动态了解和掌握各地预案管理情况,适应国家关于预案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了预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三、地震应急区域协作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建立地震应急区域联动协作机制符合中国的国情、震情和地震队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优化资源,提高应急能力,是地震应急管理机制的创新。在2006年应急区域协作联动工作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推进地震应急区域协作联动工作的意见》,促进地震应急区域协作联动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各联动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将预案建设、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和思想准备、技术准备、机制准备的适应性调整到应对大震巨灾上来。各地积极推进建立区域协作联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动工作方案和措施,开展联动工作培训和演练,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各省级地震部门应对大震灾的意识和跨区域支援与协作的能力日显加强。
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和条件保障建设得到加强
加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中国地震局地震现场工作队现场工作制度,修订印发了《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建立了国家级和省级地震现场工作队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地震系统各单位现场工作队的指导和业务技能培训,出台相关工作制度,印发了《地震现场工作装备基本配置清单》,完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装备、设备,设置全国统一的地震现场工作标识,建立现场工作文化氛围,配备现场工作队装备,举办地震现场应急培训班,强化模拟现场工作演练,配合《地震灾害直接损失评估规范》国家标准的实施,出版了《地震现场灾害损失评估宣贯教材》;编辑出版《2003年地震现场应急工作报告》,组织编写了《地震灾害评估实用培训教程》。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制式化、标准化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
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建设。编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训练和考核大纲》,规范和指导各级救援队伍的训练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由地震局、部队和武警总医院三方共同组成的国家救援队94名队员参加的协同训练。建立了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省级救援队伍建设的协调和指导。目前,除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外,有26支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已经相继成立,国家级和省级救援队伍的总规模3000人左右,部分省级救援队已经具备了紧急救援实战能力。在国家级和省级救援队伍建设的带动下,市县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城市社区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也在蓬勃开展,全国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力量网络正在形成。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仪器设备和装备,建立专业化、制式化、标准化的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伍,创建自成一体的地震现场工作装备配备标准。增加地震现场工作队装备的种类和功能,一方面提高队员单兵作战的能力,另一方面满足队员在灾区各种艰苦、复杂环境和条件下能顺利开展工作的需要。紧急救援装备建设不断完善,目前,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已配备了9大类装备,并逐步推进救援装备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印发实施了三个管理细则、两个实施方案、一个管理规定和一个工作规范,强化了对国家救援队条件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了对地方紧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的指导,为部分省、市紧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五、加强国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强化培训演练宣传工作
为提高地震现场指挥、协调、处置技能和业务能力,促进政府和部门地震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江西、甘肃等地举办了多次各级地震应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培训班。
按照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安全保障要求,从破坏性地震应急实战出发,北京市开展了地震应急保障演练。同时,福建、陕西、广东、辽宁、云南和海南等省开展了联动、专项和综合应急演练。这些演练,对各级政府和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预案的衔接、强化应急准备、推进地震应急协作区域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提高政府应急指挥、协调和处置能力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六、加强对市县管理工作的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
市、县地震部门是防震减灾工作的一线工作机构,直接面对着社会和广大公众,也直接面对地震灾害,是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前沿阵地,其工作直接影响着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成效。为此,立足科学发展,面向基层,深入开展市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调研,加强对市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服务和指导,提升市县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提出并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强市县地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市县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提高地震系统和社会整体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七、积极推进社会动员机制建设,提高社会应急反应能力
推进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机制建设。我们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开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印发《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及措施》,编写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国家标准。各地积极推进大中城市和重点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试点,目前,全国有20个省(区、市)68个大中城市已建成和正在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指导力度,组织开展了《社区志愿者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指南》的编写,目前,全国16个省(区、市)共建立了104支社区志愿者队伍,总人数10多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