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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现场工作技术标准编制进展
2008-03-12 09:31:00.0 来源: 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法规司) 作者:   【     
    地震现场工作涉及流动地震观测、震情分析与趋势判断、灾害损失调查与损失评估、现场科学考察、建筑物安全鉴定、现场应急指挥等一系列工作。2005年,在科技部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的支持下,地震现场工作技术标准研究启动,地震现场应急救援以及调查评估共27个相关课题分别由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地震预测研究所、北京市地震局等单位承担,先后成立了9项国家标准转化编制组。目前,已经报批了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一项标准完成了征求意见,7项标准已经提交文本初稿。

    为了进一步完善有关标准文本,2月24日,我司和震灾应急救援司联合组织召开了《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及其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和《地震现场工作 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修订)3项国家标准技术内容协调讨论会,苗崇刚副司长、孙柏涛副所长、黎益仕处长、侯建盛处长以及各编制组负责人、有关专家参加了讨论会。

    《地震现场应急指挥及其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和《地震现场应急指挥数据共享》2项标准是针对当前现场工作对数据共享的急需而开展的标准化工作,通过这些标准以克服信息管理系统兼容性和易管理性不强的问题,提高震灾应急的效率。

    我国应用规范性的震害损失评估方法起源于1989年的大同—阳高6.1级地震,主要适用于经济不太发达的农村和小城镇地区,其后十几年来历经多次评估实践的检验和补充。2005年袁一凡等专家在吸收以前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国家标准GB/T 18208.4-2005《地震现场工作 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对评估中许多关键问题做出了修订,并对房屋破坏损失比作了一定的提高。该标准发布实施以来,在历次灾后损失评估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为恢复重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总结标准实施以来的经验和不足,认为目前我国地震灾害直接损失评估没有考虑房屋装修价值存在一定不合理性,结合与国外的灾害损失评估实践对比,因此需要对城市地区震害损失进一步细化、科学化。

    从近二十年的地震损失评估看,建筑物的损失占50%―70%,在地震中房屋震害是损失的主体。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城市的建筑装修水平提高很快,个人住房和公共用房很多都采用了中、高档装修,甚至有些建筑的装修费用超过了主体结构造价。然而,现行的损失评估标准中仅规定了室内装修应在房屋重建单价或室内财产中考虑,但具体实施时基本不考虑装修损失。因此,对于经济财富集中的城市评估区来说,以往的评估方法会导致评估结果小于真实的损失值。此次对GB/T 18208.4-2005进行的修订,增加了城市评估区中的中、高档装修在地震灾害中的直接经济损失评估等内容,可以更科学、客观地评估地震灾害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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