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党组,各直属单位党委:
干部交流和干部挂职锻炼是加强干部培养和锻炼、提高干部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管理,现将《中国地震局易地交流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暂行规定》、《中国地震局易地交流干部探亲休假暂行规定》、《中国地震局关于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实施。
附件:1.《中国地震局易地交流干部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暂行规定》
2.《中国地震局单身易地交流干部探亲休假暂行规定》
3.《中国地震局关于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的意见》
二○○五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