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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地震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的通知
2007-01-10 10:02:00.0 来源: 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和科技司(国际合作司) 作者:   【     
中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党组,各直属单位党委:

    现将《中国地震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是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地震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科学总结了近几年干部工作实践,吸收了近年来地震系统各单位人事部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是我局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规章。《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印发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地震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地震系统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为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单位党组(党委)及其人事部门一定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办法》,大力宣传《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办法》。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办法》的规定办事,严格把关。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带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办法》,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照章办事,严格履行程序。

    要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制度。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办法》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各单位党组 (党委)及其人事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不断推进地震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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