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3日至26日,山东省人大常委、法制委主任李宏祥,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李建军、谢国忠,省地震局副局长林金狮共同组成调研组,对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调研。潍坊市、泰安市人大、市政府的领导同志参加调研。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地震局调研组先后到潍坊、泰安与市人大、市人大代表、地震局、国土资源、规划、公安、建设、交通和地震台站的同志就《山东省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草案)》修改进行了座谈,并实地考察了潍坊地震监测中心台、寿光市稻田强震台、泰安基准地震台,对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以及被干扰影响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并就立法草案有关条款进行讨论。这次调研,对于做好《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草案)》一读后的修改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山东特色,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