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连续召开两次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传达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9月21日,驻中国地震局纪检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张友民同志主持会议,向驻局纪检组、监察司和局直属机关党委就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进行传达,研究和部署地震系统学习贯彻落实工作。9月23日,召开局京区各直属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处长和局机关各支部书记会议,学习了贺国强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报告。张友民同志结合地震系统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提出要求,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司司长潘怀文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意见,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刘连柱主持会议。
张友民同志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是我们党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在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两次发表重要讲话,提醒要经受住长期、严峻、复杂的"四大考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强调新形势下要立足四个"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回顾了我们党建党88年、执政60年、领导改革开发30年来的历程,总结了我们党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执政经验,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国情和具体实践相结合,带领全中国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取得了革命和改革开放建设的伟大胜利。《决定》深刻分析了在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问题,并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学习贯彻好《决定》,对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是非常重要的。
张友民同志强调,中央纪委召开第四次全会,就是为了保证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张友民同志指出,地震系统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就是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落实。当前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的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的任务来安排和落实。
第一,要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同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陈建民局长年初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四项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地震系统惩防体系建设2009年各项任务的完成。有关部门在年底前要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加强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国地震局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汶川地震反思与总结为载体,全面检验了防震减灾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地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对中国地震局和各单位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活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对整改方案的落实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各单位、各部门能不能落实好整改方案,是检验各级党委党组织能不能信守承诺,取信于民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工作力度,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第三,加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严明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是我们纪检机关监督的重点之一,近年来,党组再三强调要加强对项目、经费、开发等方面的管理。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加强监管,将开发经营收入纳入预算体系,深入细致做好"小金库"清理工作,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规范管理,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抓好问责制的落实,各单位在财经纪律方面出现突出问题的,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未尽到监督职责,要视实际情况,予以责任追究。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通过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第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深感一定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按照局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推进防震减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