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震局,各直属单位:
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地震科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首批人选的选拔审批工作顺利完成,共选拔资助交流访问学者15人,在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5人。2010年我局将继续实施该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把该项目的实施当作我局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既要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科技骨干积极申报,还要动员与国外学术机构有合作渠道的专家为青年人才培养提供帮助。
二、各单位根据《中国地震局地震科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中震人发[2009]35号),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并对推荐人员进行排序并填报《中国地震局推荐出国研修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 于7月30日前按附件5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三、研究所推荐人员不超过5人,直属事业单位不超过3人,省地震局不超过1人;博士培养单位推荐在读博士生不超过3人。
四、根据2009年实施情况及我局现有人员外语水平,对各单位的外语水平未达到国家公派要求推荐人选,我局将委托北京语言大学于9月初先进行外语水平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组织相应的外语培训。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人事教育和科技司科技人才成果处:杨心平、常建军
电话:(010)88015502,8801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