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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批准实施
2008-06-19 11:01:07.0 来源: 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法规司) 作者:   【     

由全国地震区划图编制委员会编制,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2008年6月11日起实施,特此公布。

 

附件: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本修改单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611日批准,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标准名称:GB 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修改内容:

一、增加4.4条,即:

由(N31°1457.2, E101°041.6),(N29°1341.8, E103°88.8),(N32°5224.3, E107°4044.4)和(N34°4315.5, E105°2259.7)四点坐标圈定的四边形地区(以下称“修改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修改为新值。修改区域内新值使用要求如下:

a) 修改区域内原规定值废止,修改区域外采用原规定值;

b) 修改区域图件比例尺为1:100万,不得放大使用;

c) 修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已建建设工程的抗震鉴定与加固,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应按新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

二、附录A后增加“注”,即:

注:修改区域内修改为新值,单独成图为《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见图A2),比例尺为1:100万。

三、附录B后增加“注”,即:

注:修改区域内修改为新值,单独成图为《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见图B2),比例尺为1:100万。

图A2《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1:100万)

图B2《四川、甘肃、陕西部分地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区划图》(1: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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