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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情况
2009-05-07 15:34:49.0 来源: 中国地震局震害防御司(法规司) 作者:   【     

一、农居工程实施的总体情况和进展

20055月,海南省正式启动实施了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特别是20087月,省委、省政府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列入省政府2008年至2012年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省地震局牵头,省建设、财政、民委、民政、农垦等部门密切配合,联手推进农居工程,各市县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初步建立了组织机构、保障机制和技术服务体系,探索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农民自治管理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模式。到目前为止,全省18个市县都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已建立试点乡镇72个,示范区1个,示范村288个,有5600户农民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农居。初步建成了扶贫搬迁、移民、征地安置、新建和旧房、茅草房改造等形式多样、遍布全省、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户,并在儋州市交月示范村等10个典型示范村设立了“海南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村”的示范亭。在全省逐步推广,发挥了以点带面、典型示范作用。

 

 海南省农居示范工程

全省农村民居抗震设防情况调查工作中,抽查了18个市县的46个乡镇,1933个村民小组,共调查房屋8.5万间,占全省农户的7.6 %,调查结果表明:多数农村房屋未经正规设计、施工,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房屋抗震能力普遍低下。

20087月省委、省政府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列入省政府2008年至2012年我省民生工程,总投入经费7500万,省财政投入5000万,市县财政配套2500万。2008年省财政投入800万,2009年已经落实900万,主要用于试点农居抗震设防补助,全省每个行政村建设1个典型试点农居,共2665户,每户补贴4000-7000元。

 

 海南农居工程调研1

 

 海南农居工程调研2

二、抗震安居工程成效

琼海市在博鳌镇珠联新村和培兰村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出职能部门指导,成片规划用地,采用统一建筑图纸,严格报建监管,农民自主建房的模式。

万宁市以神州半岛农户整体搬迁安置工程为契机,建设凤华园示范区。

白沙、昌江、琼中、乐东、东方等县结合少数民族地区茅草房改造和扶贫安置,探索政府整合扶贫、民宗、防震、计划生育等方面扶持资源,鼓励和帮助农民建房。

海口、三亚、文昌、澄迈、陵水和定安等市县把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作为创建文明生态村的一项内容,在新一轮农民建房热中,抓好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

三、今后工作措施

健全农居领导机构和技术服务体系;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制定农居工程总体规划;

研发农村民居抗震实用化技术;

强化农村建房抗震管理;

加大农居工程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力度;

加大农居经费投入;

广泛开展农居工程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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