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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2009-04-30 13:19:52.0 来源: 震防司 作者: 郑妍   【     

为了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429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地震局,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座谈会。李建国副委员长出席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主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重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中国地震局局长陈建民,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中国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研究员徐宗和,先后在座谈会上发言。之后,李建国副委员长作重要讲话。

李建国副委员长在讲话中指出,在《防震减灾法》即将施行、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一周年到来之际召开座谈会,既是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同时,也是表达对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遇难者的深切缅怀和对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参与者的崇敬之情。李建国副委员长在讲话中要求,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推进防震减灾工作,第一,必须充分认识依法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第二,坚持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第三,坚持依法防震减灾。第四,依法加强监督检查。第五,做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工作。李建国副委员长在讲话中强调,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防震减灾工作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着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与稳定的大局。要大力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中国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建民在发言中指出,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是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是基于我国地震灾情的切实需要,是实现防震减灾目标的重要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具体体现。陈建民局长在发言中强调,防震减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全面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就是要动员全社会依法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共同提升我国防震减灾整体能力。按照《防震减灾法》的规定,地震部门将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健全配套法规规章、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法定职责履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全面推进《防震减灾法》的贯彻实施。

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辰出席座谈会,中国地震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京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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