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广西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在其会议室召开贵港市实施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座谈会。出席这次座谈会的有:市委常委、副市长李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广萍,市人大法制委、民侨委各一名领导,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县地震局局长,城区部分学校校长。
在座谈会中,市委常委、副市长李鸣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即将实施,这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一件大事。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对防震减灾各个环节的工作作了全面的规定,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统领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防震减灾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体现了抗震减灾工作的实践经验。这部法律的修订和颁布实施,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我们要把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的颁布实施作为一个契机,在市委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理清思路,明确责任,扎实工作,把防震减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促进贵港市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