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遵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要求,中国地震局历时2年组织完成了《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编制工作。2006年12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6]96号)。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十年来,第一部国家级防震减灾规划,开创了我国的防震减灾事业依法行政,依规划发展的新局面。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防震减灾领域的细化和延伸,是防震减灾领域的总体规划,指导未来15年全社会的防震减灾工作。
《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提出了一个目标、三项战略、八项任务和一个战略行动,是结合新的震情、灾情,对2004年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的具体落实。《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工作的战略地位,在国家层面明确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发展方向,为防震减灾事业科学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中国地震局将以规划的发布为契机,以规划为事业发展蓝本,结合我国防震减灾工作实际,本着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加速推进“十一五”重大项目等具体工作,扎实做好《国家防震减灾规划(2006-2020年)》的实施工作。